“我是球星”2023薰风KUMPOO广州少年、儿童羽毛球积分赛(第一站)
4. 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有效期内的以下任意一项:
4.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粤省事内的电子身份证【有效期内】;
4.2 港澳台通行证、护照原件或者官方电子版、回乡证含有相片并在【有效期内】
4.3 社保卡原件或者官方电子版【含有相片并在有效期内】
4.4 身份证办证回执+户口本原件【结合使用并在有效期内】
5、所有运动员必须配合进行检录以及临场比赛前的身份核实工作,方能上场比赛。无法出示上述规定证件的运动员,不得参加比赛);
6.运动员报名后由组委会统一代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一经确认报名,默认运动员与组委会达成免责协议。
八、竞赛项目
少年甲组男子、女子单打
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少年乙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少年丙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少年丁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儿童甲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儿童乙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儿童丙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者
儿童丁组男子、女子单打:
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
九、报名方式
1. 报名方法:扫码进入华体汇系统,填写个人基本资料,扫描下方收款码线上交费。
2.报名费用:每站 150 元/人(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);
3. 每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可获赠运动服1件(附尺码表);
4.赛事信息平台:关注“薰风体育”微信公众号;
6.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6月20日17时。
7、运动员比赛名单公示完成后,将不接受退费。只允许报一项比赛,不可兼项,只参加其年龄段项目,如有多报费用不予退回;
十、竞赛办法
1.采用中国羽协最新公布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;
2.每一个分站赛均进行所有项目组别的比赛,只要符合年龄条件的选手都可以报名参加所有分站的比赛;
3.正式比赛前,按实际报名进行抽签分组;
4.比赛由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构成;
5.所有上场队员名单经由赛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,方可上场;
6.记分方法:所有场次均采用 21 分一局过,均不加分;
7.小组循环赛中,如遇选手胜场相同时,依次以所在小组中胜局、净胜分数计算,胜负关系、如仍相同,则采用抽签决定名次;
8.小组赛中小组排名前二的运动员出线进行下一轮淘汰赛(根据报名人数可调整);
9.其它未尽事宜,在不影响竞赛公平基础上,赛事方有权作适当调整。
十一、竞赛纪律
1.比赛前有任何争议须即时向裁判提出,当双方同意开始比赛后,比赛成绩马上生效,双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终止比赛,否则组委会将判该队负;
2.弃权: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,按本场比赛弃权论,一场比赛运动员检录迟到 10 分钟者,判该参赛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;
3.罢赛: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,或临赛前拒绝出场,赛后拒绝领奖等,超过 5 分钟者(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)为罢赛,并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;
4.裁判长有权根据当日比赛的实际情况调正比赛场次和顺序;
5.比赛用球:薰风4号球(77速)
6.以上规则若有修订,以比赛开始前赛事宣读为准。
十二、奖励办法
以全年各分站赛所获累积总积分进行最终排名,分别定出各名次;相同积分排名规则:按年龄(年、月、日)小的排名靠前原则
分站赛奖励:
第一名:积分 100+奖牌+奖状+奖品
第二名:积分 80+奖牌+奖状+奖品
第三名:积分 70+奖牌+奖状+奖品
第四名:积分 60+奖牌+奖状+奖品
第五名:积分 30+奖牌+奖状+奖品(共 4 位)
其余名次:积分 10 分
年度总积分最终奖励:
第一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二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三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四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五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六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七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第八名:奖杯/奖状+奖品
十三、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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